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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涉外离婚共有房产有哪些原则

更新时间: 2020-12-23 16:55:27 0人浏览
分割涉外离婚共有房产有哪些原则
律师解答
分割涉外离婚共有房产的原则:
1、首先是自愿原则。一般分割房产都是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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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春律师
主任律师
唐家春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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