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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拘役管制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 2023-11-06 14:21:03 0人浏览
缓刑拘役管制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缓刑拘役管制的区别有:缓刑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实行暂缓执行原判决的刑罚形式,罪犯在考验期内没有再次犯罪的,原判决不再执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刑罚形式,罪犯需要入狱服刑,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是指对罪犯在一定区域内限制行动自由的刑罚形式,管制期间罪犯需要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如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到、禁止离开指定居所等,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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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飚律师
主任律师
杨飚律师

四川-成都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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