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决定权由谁行使

行政拘留决定权由谁行使

更新时间: 2023-11-06 14:21:26 0人浏览
行政拘留决定权由谁行使
律师解答
行政拘留决定权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行使。行政拘留是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的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冯婷律师
主办律师
冯婷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360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