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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判决有什么情形

更新时间: 2020-12-23 16:55:06 0人浏览
离婚诉讼判决有什么情形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判决的影响是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即表示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离婚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判决书出来,婚姻关系解除。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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