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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怎么处理的

更新时间: 2023-10-18 17:37:29 0人浏览
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怎么处理的
律师解答
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责令退回,拒不退回非法买卖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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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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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雷律师

山东-德州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企业、行政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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