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屋买卖> 安置房选房不满意怎么办

安置房选房不满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3-09-28 12:15:37 0人浏览
安置房选房不满意怎么办
律师解答
安置房选房不满意,双方可以协商进行换房或者改动条件,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交由批准拆迁的人民政府裁决,在双方达成合意后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