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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债权能否一方起诉对方

更新时间: 2023-09-28 12:31:36 0人浏览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权能否一方起诉对方
律师解答
离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权的,一方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追讨,并不是一定要双方起诉。起诉的成果是归属于双方的,并不是谁起诉,债权就是某一个人的。共同债权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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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东律师
主办律师
刘瑾东律师

云南-昆明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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