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屋产权> 办理不动产证到哪个部门

办理不动产证到哪个部门

更新时间: 2023-09-18 16:07:39 0人浏览
办理不动产证到哪个部门
律师解答
办理不动产证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朱春旭律师
副主任律师
朱春旭律师

浙江-嘉兴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385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