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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双方需要带什么证件

更新时间: 2023-09-06 16:37:47 0人浏览
房产过户双方需要带什么证件
律师解答
房产过户双方需要带的证件是: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2.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
3.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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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春旭律师
副主任律师
朱春旭律师

浙江-嘉兴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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