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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还贷款另一方应否补偿财产

更新时间: 2023-09-06 18:01:48 0人浏览
分居期间一方还贷款另一方应否补偿财产
律师解答
分居期间,一方还贷款,另一方不应当补偿财产。因为夫妻只是分居,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所以贷款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偿还。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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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泉律师
主任律师
肖泉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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