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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14:52 0人浏览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公诉案件中的代理指的是诉讼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的委托,由委托人在法律赋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范围内,对诉讼代理人进行授权,诉讼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参加诉讼,以维护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也可以不委托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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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副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胡钦副主任律师

广西-南宁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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