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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16:23 0人浏览
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办
律师解答
债权人如果错过了债权申报时间,则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所以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还是需要注意申报期限的限制,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由法院确定的,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会少于三十日,最长不会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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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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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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