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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什么人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18:03 0人浏览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什么人
律师解答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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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静华律师
主任律师
郑静华律师

福建-漳州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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