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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

更新时间: 2023-08-03 16:21:52 0人浏览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
律师解答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为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都构成本罪;客体是公共安全,行为对象为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达成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构成严重后果或构成严重后果两种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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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永建律师
主任律师
秦永建律师

河北-石家庄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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