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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比较

更新时间: 2023-08-03 16:21:54 0人浏览
挪用资金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比较
律师解答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挪用的对象范围不同:挪用资金罪的挪用对象是非国有性质的本单位资金;挪用公款罪的对象是广义的公款。
3.侵犯的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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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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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证券投资、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征地拆迁、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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