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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数量

更新时间: 2023-08-03 16:31:12 0人浏览
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数量
律师解答
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数量是指在林区,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在非林区,以5至10立方米或幼树250至600株为起点;对于1年内多次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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