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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的两种形式是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23:15 0人浏览
公司合并的两种形式是哪些方面
律师解答
公司合并的两种形式包括吸收合并以及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吸收合并一共涉及到两个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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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主任律师
姜超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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