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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23:31 0人浏览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律师解答
不安抗辩权有以下构成要件: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并负有举证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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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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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证券投资、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征地拆迁、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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