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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收养行为是无效的行为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25:09 0人浏览
什么收养行为是无效的行为
律师解答
无效的收养行为有: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三、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养行为无效。
四、违反收养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的、违反收养规定的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的、违反收养规定的程序要件的行为,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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