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拘留> 逮捕书应当在多久内寄出去

逮捕书应当在多久内寄出去

更新时间: 2023-07-27 11:32:17 0人浏览
逮捕书应当在多久内寄出去
律师解答
逮捕书应当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逮捕后24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对于逮捕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安机关持逮捕证逮捕犯罪嫌疑人,另一种是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嫌疑人,在3至30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公安机关收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在24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