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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 2023-07-27 13:55:01 0人浏览
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一方非法限制另一方人身自由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
二、因一方胁迫另一方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
三、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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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松律师
主办律师
周晓松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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