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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鉴定和工伤鉴定区别

更新时间: 2023-07-27 16:28:11 0人浏览
人身伤害鉴定和工伤鉴定区别
律师解答
人身伤害鉴定和工伤鉴定区别:
1、鉴定机构不同
工伤鉴定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申请;而人损鉴定是向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
2、鉴定标准不同
工伤鉴定依据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而人身损害鉴定依据的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人身伤害和工伤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工伤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给劳动者划分过错责任,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
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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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金凤律师
合伙人律师
时金凤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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