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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申请审批是否有前置的程序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00:16 0人浏览
企业解散申请审批是否有前置的程序规定
律师解答
企业解散申请,没有前置程序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法定股东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不需要先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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