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债权债务>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别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0-12-10 19:14:18 0人浏览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别
律师解答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别:债务承担时,债务转移给了第三人,债务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并没有转让债务,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对第三人的履行不适当的行为,仍由债务人承担债不履行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进松律师
主办律师
张进松律师

贵州-毕节

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

550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