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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50岁是否能形成劳动关系案例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29:46 0人浏览
过50岁是否能形成劳动关系案例
律师解答
女职工过50岁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之间为劳务关系;男职工过50岁的,为到退休年龄,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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