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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登记的情形都有什么内容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30:00 0人浏览
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登记的情形都有什么内容
律师解答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登记的情形有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对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婚姻登记机关以询问作为审查手段,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知道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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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松律师
主办律师
周晓松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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