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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是如何规定的关系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30:05 0人浏览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是如何规定的关系
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并不是一种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并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不符合无效婚姻的认定条件,事实婚姻关系应该按照同居处理,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纪办理结婚手续,存在重婚,近亲属结婚等情况,可以认定为无效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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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伟杰律师
主办律师
夏伟杰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刑事案件、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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