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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分公司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55:00 0人浏览
外地分公司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外地分公司的办理程序为: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基本账户是一定要设立的,用于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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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林智敏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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