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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有什么特点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55:05 0人浏览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有什么特点
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特点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的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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