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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后再犯新罪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0-12-08 19:00:55 0人浏览
减刑后再犯新罪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减刑后犯新罪的要看是不是构成累犯,如果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如果不构成累犯,就应当正常量刑。减刑之后再犯新罪的,该新罪对此前的减刑裁定效力不发生影响,应当将对新罪所判刑罚与经减刑之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或尚需执行的刑罚)实行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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