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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不受理的情况

更新时间: 2023-07-06 18:13:03 0人浏览
信访不受理的情况
律师解答
信访不受理的情形有应当但未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所属部门受理办理的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或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诉求的信访事项;来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复查(复核)机构已经受理且在复查(复核)期限内的事项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接到信访事项后,应当做好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信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或者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二)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予以受理,并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确定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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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相文律师
主任律师
王相文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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