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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多少条的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7-04 15:12:33 0人浏览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多少条的规定
律师解答
《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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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松律师
主办律师
周晓松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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