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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3-06-26 13:55:25 0人浏览
执行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别
律师解答
执行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别:执行异议提出原因是认为人民法院的行为违法,执行标的异议提出原因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执行异议提出主体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主体只能是案外人;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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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阳律师
副主任律师
谢晓阳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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