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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权利

更新时间: 2023-06-15 08:50:54 0人浏览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权利
律师解答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权利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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