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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军人去世家属待遇

更新时间: 2023-06-08 18:16:38 0人浏览
六级伤残军人去世家属待遇
律师解答
六级伤残军人去世家属待遇:退役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役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其他。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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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松律师
主办律师
周晓松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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