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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改罪名需要退回公安机关吗

更新时间: 2023-06-08 18:16:55 0人浏览
检察院改罪名需要退回公安机关吗
律师解答
检察院改罪名一般不需要退回公安机关,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法律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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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

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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