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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是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 2023-06-08 18:20:28 0人浏览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是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2、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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