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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以谁为被告

更新时间: 2023-06-08 18:20:51 0人浏览
执行异议之诉以谁为被告
律师解答
执行异议之诉的被告判断为: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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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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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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