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内容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内容

更新时间: 2023-06-05 16:13:51 0人浏览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内容
律师解答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
2、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3、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
4、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5、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