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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3-06-05 16:15:51 0人浏览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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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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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强律师

广东-江门

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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