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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宣判前通知被害人吗

更新时间: 2023-06-05 16:23:59 0人浏览
刑事案件宣判前通知被害人吗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宣判前不会通知被害人,但应当通知诉讼代理人。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
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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