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执行案件驳回申请的情形

执行案件驳回申请的情形

更新时间: 2023-06-05 16:23:59 0人浏览
执行案件驳回申请的情形
律师解答
执行案件驳回申请的情形是: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不明确,其中给付内容不明确,包括义务履行的主体不明确和给付标的不明确;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合;法律文书未生效,未生效法律文书因其效力呈现不确定性,而不具有可执行性,可在其效力被确认后消除;本法院重复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姜超律师
主任律师
姜超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1246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