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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是原告所在地管辖吗

更新时间: 2023-05-12 09:51:59 0人浏览
欠款是原告所在地管辖吗
律师解答
欠款争议不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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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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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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