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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更新时间: 2023-05-06 18:42:23 0人浏览
破产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律师解答
破产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申报应当以实际发生的损失计算,违约金不能计算在实际损失当中。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申请支付令;
(二)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三)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四)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五)申请强制执行;
(六)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七)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八)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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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峰律师
主办律师
赵玉峰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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