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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毒品如何认定犯罪数量

更新时间: 2020-11-26 14:49:54 0人浏览
混合型毒品如何认定犯罪数量
律师解答
混合型毒品认定犯罪数量的方法: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对于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应进一步作成分鉴定,确定所含的不同毒品成分及比例,按照毒性大或者比例较大的毒品确定毒品种类,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数量。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对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对查获的毒品做定性、定量鉴定。
对毒品的鉴定结论有疑义的,应当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海洛因的含量在25%以上的,可视为《决定》和本解释中所指的海洛因。含量不够25%的,应当折合成含量为25%的海洛因计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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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文律师
主办律师
陈志文律师

广西-桂林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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