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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业主欠了10年物业费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3-04-21 16:59:38 0人浏览
原业主欠了10年物业费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原业主欠了10年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要求业委会督促原业主交纳,原业主留存物业保证金的可以以此费用进行扣除,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书面催交,原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原业主支付物业费。但物业费纠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在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持续索要物业费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最多支持补缴3年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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