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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诉时效

更新时间: 2020-11-11 16:57:45 0人浏览
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诉时效
律师解答
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诉时效为十年,是根据滥用职权依法要处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犯滥用职权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犯罪不再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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