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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与限制高消费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 2023-03-29 14:29:19 0人浏览
失信被执行人与限制高消费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失信被执行人与限制高消费人的区别有:限制消费者是由《限高规定》所决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是由《失信名单规定》所决定的;限制消费者须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规定行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般为两年;限制高消费用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用决定书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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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广辉律师
主任律师
何广辉律师

广东-惠州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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