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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费怎么算

更新时间: 2023-03-09 17:30:09 0人浏览
法院执行费怎么算
律师解答
法院执行费的计算: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五百元。
2.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按相应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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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民律师
主办律师
里民律师

辽宁-鞍山

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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