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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笔录签字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3-09 17:30:10 0人浏览
法院执行笔录签字规定
律师解答
法院执行笔录签字规定:
1.在询问结束后,执行员应当将笔录交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场向其宣读。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要在笔录的末尾签字,填写签字日期。
2.如果被询问人认为记载有差错或者遗漏的,可以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更正或者补充的文字上按手印、签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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